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1月8日晚,梅花生物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孟庆山转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93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8号),因操纵“梅花生物”股价,证监会决定对孟庆山、时任董事会秘书杨慧兴没收违法所得5658.88万元,其中没收孟庆山违法所得3059.88万元,处以罚款9179.63万元,并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称,本次行政处罚事项是对股东个人的处罚决定,不涉及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孟庆山、杨慧兴自2017年1月始已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一切正常。


新京报贝壳财经编辑 赵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