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数据统计发现,自9月4日后,证监会每周下发的批文数量均为个位数。10月31日至11月3日区间,证监会下发的批文数量更是只有2家。而在此之前,如9月4日当周,证监会核发的IPO批文数量以及同意注册的IPO企业合计达15家,是下半年以来IPO批文下发和允许注册数量最多的一周,证监会更是同意了18家企业的IPO申请。

 

从落实从严监管的需要来看,IPO节奏变慢放缓也在情理之中。

 

与此同时,按照规则在首发环节还需要对个别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防止企业虚假注册或者隐瞒一些重要事项。特别是10月31日证监会发布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了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抽取和问题导向两种方式确定。这样,在审核问询过程中发现有企业存在疑点时,经问询仍然不能消除疑点或者需要现场核实时,监管部门就要结合疑点问题开展现场核查,因此在审核速度上就会相应缓慢。但这种现场核查对于确保上市公司质量又是非常重要和必经的环节,有助于强化首发企业信息披露情况,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外,今年以来科创板还终止了22家企业的IPO申请。这更进一步说明在IPO环节,审核监管是严肃认真的,体现了注册制改革背景下IPO审核监管趋严的积极态势。

 

对于资本市场改革来说,推行注册制,一方面让有意申请上市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对照能不能发行、何时发行、以什么价格发行等进行自主决策,实现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则要牢固树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重点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等进行监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处罚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注册制改革并不意味着放松审核和监管,而是改革了审核监管的方式,在审核监管中注重市场化原则,推动建立通过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践行资本市场“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改革方针。

 

其中,注册制下监管部门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是监管跑在市场前面的有效举措,可以有效防止不合格企业上市之后再被监管部门发现问题,但已对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等情况发生。特别是对拟IPO的首发环节实施更严格的监管,可以深入了解拟IPO企业的整体状况,发现相关企业财务造假、信披违规等的一系列问题,从源头上规避企业“带病上市”。因此,在IPO环节从严审核和监督是注册制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注册制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

 

木丁(财经评论人)编辑 陈莉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