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消息:日前,经兵团党委批准,兵团纪委监委对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巡视员黎明强(兵团纪委原副书记、监委原副主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黎明强资料图


经查,黎明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缺失、纪法意识淡薄,带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两个维护”,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长期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为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打招呼谋取利益;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过程中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充当“内鬼”,致使有关案件查办没有取得良好效果,给党的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严重破坏兵团政治生态和兵团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阻碍兵团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


通报称,黎明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鉴于黎明强在审查调查期间能如实、主动交代问题,认错态度诚恳,悔错改错真诚,主动上缴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宽处理。


他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至一级科员),收缴违纪违法所得。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黎明强被查的消息。


官方履历显示,黎明强1962年5月出生,四川安岳人,在职本科学历,199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参加工作开始,他在兵团农二师任职27年,历任兵团农二师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保密局局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22团党委书记、政委等职,2009年1月任兵团农二师国资委主任兼绿原国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9年3月,黎明强离开兵团农二师,调任兵团纪委办公厅(干部管理室、政策法规室)主任,2012年6月任兵团纪委常委、秘书长,次年7月卸任秘书长。2017年4月,黎明强任兵团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同时担任监委副主任。


今年1月,黎明强被调离纪检系统,任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巡视员。今年5月,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免去黎明强兵团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上述履历表明,黎明强在新疆兵团纪检系统任职长达11年,并担任要职。此次却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过程中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充当“内鬼”,致使有关案件查办没有取得良好效果。


在2016年7月,黎明强曾深入基层单位联系点,为基层党员干部上党课。


党课最后,黎明强送给大家“六千万”:一是酒肉朋友千万不能乱交,交了就要被‘绑架’;二是有所图谋的饭千万不能吃,吃了就‘嘴短’;三是对自称有特殊背景或者与高级领导及其亲属有关系的人的话千万不能信,信了就上当;四是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消费场所千万不能进,进了就可能掉进‘黑洞’;五是不义之财千万不能收,伸手必被捉;六是侥幸心理千万不能有,一失足会成千古恨。


黎明强简历

  

黎明强,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四川安岳人,在职本科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985年10月,任兵团农二师塔什店煤矿商场出纳、文教;

  

1985年10月至1989年8月,任兵团农二师中级人民法院科员(期间:1987年8月至1989年8月,新疆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9年8月至1990年6月,任兵团农二师绿原报社编辑、记者;

  

1990年6月至1992年10月,历任兵团农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

  

1992年10月至1999年2月,历任兵团农二师党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主任(副处级);

  

1999年2月至2001年7月,任兵团农二师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保密局局长;

  

2001年7月至2007年3月,任兵团农二师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2007年3月至2009年1月,任兵团农二师22团党委书记、政委;

  

2009年1月至2009年3月,任兵团农二师国资委主任兼绿原国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9年3月至2012年6月,任兵团纪委办公厅(干部管理室、政策法规室)主任;

  

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任兵团纪委常委、秘书长;

  

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任兵团纪委常委;

  

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兵团纪委副书记;

  

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兵团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2020年1月任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巡视员;

  

2020年5月,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免去黎明强兵团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0年11月,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至一级科员),收缴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