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任命杨春雷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此前,杨春雷担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公开履历显示,杨春雷1966年1月出生,黑龙江富裕人。1984年,他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毕业后回到黑龙江,担任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法教研部教师,此后长期担任刑法教研部主任,1999年明确为正处级。


2000年,杨春雷调任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2005年任黑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他于2001年至2004年,在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至2008年,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4年,杨春雷转任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为正厅级。次年,他回到任职多年的省检察院,任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杨春雷还曾担任中央第九巡视组副组长。


2018年,杨春雷首次离开工作了30年的黑龙江,任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升副部级。


据报道,在今年1月,杨春雷出庭履职的上诉人刘某故意杀人一案,陕西省高级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岀二审判决,以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成某系夫妻关系。2018年6月8日,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吵,刘某持菜刀砍向成某致其死亡。2019年8月29日,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某不服,上诉至陕西省高级法院。


2019年11月1日,该案轮案至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的办案组,他作为案件主办人,第一时间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及讯问同步录音录像。11月27日,杨春雷主持召开案件研讨会,与办案组成员围绕案件事实、上诉人刑事责任能力、瑕疵证据等三个方面,提出存在的十个具体问题,拟定、制发了补查提纲,明确了补查方向和具体补查要求。随后,杨春雷赴看守所提审了上诉人刘某,又与原一审公诉部门、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座谈,并针对本案侦查过程中存在的取证不全面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杨春雷简历


杨春雷,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黑龙江富裕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教授。 

 

1984-1988年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8-1997年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法教研部教师(1989年被评为助教;1993年被评为讲师) 

  

1997-1999年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法教研部主任(副处级)(1998年被评为副教授) 

  

1999-2000年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法教研部主任(正处级) 

  

2000-2005年 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其间:2001-2004年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6月-2002年12月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习] 

  

2005-2014年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4-2008年 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4-2015年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5-2018年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长级) [2016年11月-2017年1月 中央第九巡视组副组长;2017年9月-2018年1月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8-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