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秀兰)因国信证券两名分析师在报告中暗指相关方之间存在将爱康国宾作为资产注入美年健康的潜在安排和计划,爱康国宾就此事向国信证券发出律师函,并向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实名举报投诉。

 

11月6日,国信证券账号“GuoshenHealthcare”发布一篇名为《美年健康:大跌事出有因,探寻阿里战略(重大事件快评)》的报告,正文部分对爱康国宾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进行分析评论。

 

在美年健康遭阿里系减持后,两名分析师报告中突出显示“我们猜测潜在原因可能在于阿里系规避成为控股股东并被迫启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和注入爱康国宾的过程”等字眼。同时,报告正文“评论”栏目中还提出“爱康国宾预计同受疫情冲击,资产注入价格预计仍将受制于净利润情况,因此今明两年未必是良好时机”的观点。

 

在爱康国宾看来,以上内容系暗指相关方之间存在将爱康国宾作为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美年健康的潜在安排和计划。爱康国宾表示,证券分析师在撰写报告过程中,从未向爱康国宾求证或进行咨询,且爱康国宾与美年健康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并或重组意向,该等误导性陈述会对爱康国宾的正常运营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这一观点,爱康方面在11月8日向国信证券发出律师函,国信证券随后通过公开渠道声明:有关研究报告并未暗示或明示相关方存在将爱康国宾注入其他上市公司的安排和计划,爱康国宾等的相关方近期存在成为其共同控股股东的可能性,对应研究报告仅讨论了若这一情况发生后相关方存在的解决同业竞争的义务。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阮万锦律师认为,爱康国宾说的“暗指”已经是非常保守的说法了,国信证券分析师作为资本市场专业参与者,理应知道上市公司重组(合并)构成《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重组的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上市公司在策划重组时都要严格保密,直至发布相关公告。国信证券分析师发布“臆测”内幕信息,极具误导性,严重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