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吴淋姝)11月17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57岁的北京男子魏某因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该判决现已生效。

 

公诉机关指控,魏某在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家中,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3支,后于2019年11月6日在家中被查获,现场起获枪状物、弹药、火药等物品。经鉴定,5支为枪支,其中2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3支以火药为动力;9发步枪子弹,5发手枪弹,7发猎枪弹,165发自制铅弹头经抽样鉴定为枪弹。

 

庭审中,魏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未提出异议,表示认罪认罚。

 

魏某的辩护人认为,魏某法律意识淡薄,出于个人爱好制造枪支;魏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违反国家的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枪支,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数罪并罚。魏某在人口密集的小区内非法制造枪支、弹药,数量较多,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其社会危害性较大。

 

11月5日,西城法院一审判决魏某犯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魏某分别被判处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和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魏某未在上诉期内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