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广西崇左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广西柳城县县长余瑞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余瑞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处罚金100万元;扣押、查封在案的赃款640余万元和沃尔沃轿车等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对尚未退出犯罪所得赃款950余万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