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9日,在苏州打拼多年的小林,在中介介绍下,以184万购买黄某名下116平方米房屋,双方签下购房合同,并支付定金。此时二手房大涨,正当他暗自庆幸时却遭遇黄某毁约。小林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房价上涨损失。2020年1月19日,法院一审判决黄某赔偿小林88万余元。黄某不服上诉。7月10日,二审维持原判。(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