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瑞明)11月20日,新京报记者从山东宁阳县商务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处获悉,11月18日在G3京台高速山东泰安段发生的三车相撞致4死2伤的事故中,其中一名死者为宁阳县商务局的胡姓副局长。泰安市宁阳县政府新闻办通报称,经确认,事故死亡人员系宁阳县出差途中的两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两名企业人员。


现场画面。来源:新京报我们视频


11月18日9时许,G3京台高速山东泰安段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交通事故。11月19日,泰安高速交警通报,事故致4人死亡,2人受伤(无生命危险),3辆小型客车受损。

 

11月20日,泰安高速交警再次对此事通报称,经初步调查,由于雨天路滑,导致3车相撞。该事故造成别克商务车内4名驾乘人员不幸遇难,系某县出差途中的2名县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2名县属国有企业人员。经检测,涉事车辆驾驶员体内均不含酒精,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11月20日,泰安市宁阳县政府新闻办通报称,经确认,事故死亡人员系宁阳县出差途中的两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两名企业人员。


官方通报。来源:宁阳县委宣传部官方公众号


宁阳县商务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宁阳县商务局的胡姓副局长在此次车祸中不幸遇难。“其余3名在事故中死亡的人员不是商务局的工作人员。”

 

宁阳县政府官网显示,宁阳县商务局副局长胡某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分管投资促进科、投资服务科、外国投资管理科。


事故发生后,宁阳县已成立工作专班,配合泰安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编辑 刘倩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