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 饶舒玮)11月24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简称“《通知》”),对购房资格预审、销售方式、制定及发布销售方案、报名登记、购房资格复核、公证摇号及选房七大购房流程进行内容补充。

 

在购房资格预审方面,《通知》规定,购房人可通过成都市住建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机运用客户端登录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以下简称“购房登记系统”),据实填报相关信息,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经预审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登记系统赋予“购房资格预审码”。购房人凭“购房资格预审码”参与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购房资格预审可以真正使得购房房源导入到有购房资格的人群之中,杜绝了各类炒作现象。购房登记系统也可以更好地掌握购房需求,有助于房源的优先分配,尤其是对于一些热门板块的楼盘而言,更有助于规范交易秩序,防范各类暗箱操作。

 

在房屋销售方面,《通知》规定,当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其中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

 

此外,《通知》中在选房环节同样设置了优先级排序。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以内的,由开发企业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无房居民家庭、普通购房家庭的分类及先后顺序,自行组织选房;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由开发企业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按照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分类及先后顺序,组织登记购房人依公证摇号排序结果,按序选房。

 

总体来说,严跃进认为,《通知》在客观上有助于规范房屋认购流程,对于刚需购房者也具有较大的保障功能。

 

新京报见习记者 饶舒玮

编辑 武新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