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 饶舒玮)11月24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西安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明确了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同时信用评价等级作为对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据。该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8日。

 

意见稿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根据信用得分,住房租赁企业信用将分为六个等级,分别为90分(含)及以上的A+级住房租赁企业,80分(含)至89分之间的A级住房租赁企业,以及分值逐渐递减的B级、C级、D级、E级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的信用等级,随着企业信用积分变化情况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动态更新,供社会公众查询。

 

此外,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还将作为对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据。对信用等级为“A+”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措施,如由行业协会为其授牌,并列入守信“红名单”,优先参与各类财政奖补资格等。反之,对信用等级为“E”的住房租赁企业,将实行信用惩戒,如冻结其“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所有权限,向社会通报并发出交易风险提示等。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考虑到今年长租公寓企业暴雷和经营困难案例增多的背景,此类信用体系的建立具有积极意义,或成为2021年各地租赁企业管控方面的一个重要创新。

 

新京报见习记者 饶舒玮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