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琳)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武广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再起波澜。11月25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因不服判决,国际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再审,并向鄂武商A索赔约4.95亿元,最高院已立案审查。

 

据鄂武商A发布的诉讼事宜公告显示,国际管理有限公司要求鄂武商A,赔偿武广公司因其侵占租赁场所而受到的损失,按照重置价格赔偿其侵占武广公司的资产、设施、装修等损失,赔偿武广公司因其侵占、擅自使用武广公司商号、商标、客户资料等无形资产及商业秘密而受到的损失,共计4.95亿元。

 

资料显示,武广公司由鄂武商A与国际管理有限公司在1993年12月29日合资组建,合资期限为20年。其中,鄂武商A占总股本的51%,国际管理公司占总股本的49%。

 

据媒体公开报道,2013年12月,鄂武商A提出到期清算武广公司,将其收回由公司自营,并在2014年1月1日将“武汉广场”更名为“武商广场”,随后又向武汉市中级法院申请对武汉广场进行强制清算。

 

不过,国际管理有限公司则向中国国际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称武汉广场经营场所的租赁合约至2016年9月28日才到期,要求延期经营。随后国际管理有限公司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向鄂武商A索赔5100万元。2015年2月,国际管理有限公司向湖北省高级法院变更了诉讼请求,又向鄂武商A索赔人民币逾3亿元。

 

2018年12月27日,湖北省高院于下达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驳回原告国际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今年4月16日,鄂武商A发布公告披露《国际管理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损害利益纠纷》结案,案件审判结果为国际管理有限公司败诉。

 

新京报记者 王琳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