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消息,山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永宏等3人被决定逮捕。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永宏决定逮捕


山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永宏(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李永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钟晓云决定逮捕


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委员钟晓云涉嫌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对钟晓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对杜江决定逮捕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杜江(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杜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杨利

来源:最高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