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11月25日,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即“北京金融监管局”)透露,为强化监管,目前北京现场或电话已约谈违规企业200余次,并针对企业违规行为和风险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监管;北京金融监管局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已对“7+4”类机构出具整改通知近300份,对19家违规典当企业下发监管函,对1家融资租赁公司出具警示函,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根据中央部署,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监管范围主要为“7+4”类机构,即负责对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即四板)、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即地方AMC)等地方金融组织实施监管,强化对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等的监管。


除用足用透现有处罚手段外,北京地区也开展了存量清理规范工作。据悉,目前北京金融监管局已对未参加年审的14家典当行及其6家分支机构,终止其经营许可资质;对1家超期未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北京分公司做出不予换证的决定;下发37家异常经营商业保理企业名单,要求各区清理规范;引导5家商业保理公司通过注销、变更等形式退出商业保理行业。“我们希望通过清理,让不好好做业务的机构退出市场,使市场更加规范,为地方金融行业提供一个更优质、更清澈的发展环境。”北京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2020年是“7+4”类地方金融组织正式并入地方监管体系的重要一年,也是北京金融监管局正式履职以来的第二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北京金融监管局表示,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努力提升“7+4”类机构监管质效,以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