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洋)鼓励学生跨学期、跨专业,甚至跨学校修学分,推进高校间的学分互认……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完全分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计划,从2021年8月开始,将在全省普通高校全面推进完学分制改革。  


辽宁省教育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深化普通高校完全学分制改革,制定此实施方案。主要工作任务一是要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学分转换标准、学生毕业的最低学分要求和修读年限,制定课程修读办法。鼓励各高校制定大类培养、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动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


二是要求加强课程资源建设。进一步增加课程数量,建立“课程超市”,满足学生修读需要。每门课程都要有两名以上教师授课,为学生自主选择授课教师、授课时段提供条件。


《通知》要求建立学生选课制度。鼓励学生根据学习基础、学习能力等实际情况,按照学校开课计划和选课规定跨学期、跨专业、跨班级选课。学生要按照学校选课办法和课程先修后修关系选课,选课数量应符合学生的学习能力。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深化学分制改革中还推出了“跨校修分”的举措。《通知》要求推进学分互认转换,鼓励省内高校联合开设优质课程,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与学分互认。制定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办法,推进学生跨校修读学分。


对于学生而言,《通知》表示完全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和数量,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余地的教学制度。因此在明确学生修业年限的工作任务中,还提到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范围内,学生可连续在籍学习,也可根据个人的特殊需要和实际情况申请暂时中断学习,分阶段完成学业。提前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准予提前毕业。


根据时间安排,辽宁省教育厅表示从2020年11月开始,在10所左右高校开展完全学分制改革试点,并于2021年2月底在试点学校全面实施完全学分制改革;从2021年8月开始,在全省普通高校全面推进完全学分制改革。


新京报记者 刘洋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