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12月1日,据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消息,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存量房网签备案,买卖双方进行存量房交易的,需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资金监管银行窗口采集网签备案合同信息。


据悉,按照大连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大连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大连市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大住建发〔2020〕150号)文件要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存量房网签备案,买卖双方进行存量房交易的,需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资金监管银行窗口采集网签备案合同信息,并将大连市存量房网签备案赋码合同作为办理纳税申报、不动产转移登记、存量房个人贷款等业务的重要依据。即12月1日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缴税业务的,需先通过存量房网签备案平台完成网签备案后提交办理转移登记和申报纳税。


上述通知明确,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成交的存量房买卖交易,应由相关经纪机构提供存量房网签备案服务,并指导交易双方选择资金监管银行办理监管业务后录入资金监管信息。


买卖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的,由资金监管银行在做资金监管业务时,协助完成网签合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资金监管和网签备案需在同一家银行开展。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