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戚望)12月2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院发布公示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五款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2019版)》规定,刘某帅等77名学生因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且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未完成学业,予以退学。


从拟清退名单上看,这77名学生有26名来自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生,其余均为本科生,来自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对抗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应用化学、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等专业。这77名学生的入学年份大多为2005年,至今就读期限已超过15年。此外,本次拟清退的还有部分2006年、2008年、2011年、2013年、2014年入读的学生。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2019版)》第四十七条第三、四款规定,超过6年(含降级、休学)未完成学业的;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将予以退学处理。


近期,对“未在规定学习年限完成学业”的学生,多所高校已有类似处理。11月24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远程教育学院发布公示称,将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1869名网络教育学生给予退学处理。10月20日,东北大学宣布拟清退52名超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生,其中1人已读博18年。


新京报记者 戚望 编辑 巫慧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