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广州市中院公开宣判,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张琦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工程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7亿余元。张琦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