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决定任命刘长根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据公开资料,刘长根此前担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他曾先后在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原环境保护部等科研院所和部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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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环保部工作期间,他曾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副司长,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党组书记,2013年任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党委书记,2015年任原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


2018年机构改革后,原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改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刘长根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直至此次履新。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时任环保督察办公室主任的刘长根面对媒体,介绍了督察组河北之行。


他披露,督察中设置了与省级领导谈话的程序,督察组先后与河北省26位省级领导做了“个别谈话”,包括省委书记、省长,以及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一些省级领导。“和省级领导谈话我们都设计了问题,每个问题针对性都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