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名洋)12月7日,“错换人生28年”案一审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宣判。7日下午,当事人姚策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希望能尽快拿到赔偿金用于治疗,并保留上诉权利。

 

12月7日上午,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错换人生28年”一案公开宣判,法院判医院方面赔偿原告共计76万元。

 

在此次判决中,法院根据责任划分,认定淮河医院对姚策患病应承担60%的责任。原告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此次认定对姚策后续治疗费用方面有了保障;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人则称,医院方面尊重法律服从判决。

 

7日下午,当事人姚策告诉新京报记者,近期其病情恶化,因治疗费用不足,前段时间他只能暂时出院。

 

“没有什么比治病更重要。”姚策说,此次判决的赔偿金额比自己预期的低很多,但是他更希望尽快拿到赔偿金用于治疗。接下来,他会先向法院提起《先予执行申请》。

 

对于是否会提起上诉一事,姚策表示,赔偿换不回自己的健康和人生,他会保留上诉权利。

 

新京报此前报道,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其养母欲割肝救子,却发现与儿子并没有血亲。因负责当年生产的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工作失误,造成两名产妇抱错孩子,当事人走上法律诉讼道路。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