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郑明珠)12月7日晚间,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枫酒业”或“公司”)发布公告称,股东顾鹤富在股票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包括增持公司股份达到5%未停止买卖并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违规进行短线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顾鹤富予以通报批评。


 

2020年7月17日,顾鹤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金枫酒业股票78.7万股,当日收盘累计持有金枫酒业股票3395.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8%,所持股份首次超过金枫酒业总股本的5%。2020年7月20-23日,顾鹤富继续买卖金枫酒业股票,截至7月23日收盘,累计持有金枫酒业股票3441.1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4%。2020年7月27日,顾鹤富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了上述股份变动情况。

 

金枫酒业方面表示,作为公司股东,顾鹤富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停止买卖公司股票并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违规增持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另外,顾鹤富还存在违规进行短线交易行为,2020年7月25日,金枫酒业披露股东短线交易公告称,顾鹤富于2020年7月17日所持股票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8%。2020年7月20-23日,顾鹤富共买入公司股票268.9万股,成交均价4.95元;共卖出公司股票223.67万股,成交均价4.92元。

 

金枫酒业方面称,顾鹤富作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持有的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规交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本次短线交易未获得收益。


公告披露,顾鹤富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对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顾鹤富予以通报批评,并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顾鹤富为金枫酒业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股票3441.13万股,占总股本的5.14%。

 

新京报记者 郑明珠 图片 东方财富APP截图

编辑 徐晶晶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