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杨菲菲)12月9日,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总量每3年核定一次,并根据有关因素以年度为单位对编制进行动态调整。

 

四部门同时指出,推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或“区域人”,有助于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机制障碍,破解县域内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困境。

 

从“学校人”到“系统人”,编制和岗位总量都要管理

 

教师编制和岗位如何确定?意见规定,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总量每3年核定一次,并根据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生源流动、各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因素,以年度为单位对编制进行动态调整。编制总量由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并下达给县级教育部门。岗位总量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定并下达,要严格落实“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高级教师”的政策。

 

同时,意见规定,县级教育部门对县域内教师人事关系进行集中管理,负责按规定与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建立人事关系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负责派遣教师到学校任职;负责承办教师人事管理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教师资源三级配置,鼓励教师交流轮岗

 

教师如何分配?记者了解到,云南提出了教师资源的三级配置方式。县级教育部门把岗位职数和教师均衡配置到初中、乡镇中心校或学区,乡镇中心校或学区把岗位数额和教师均衡配置到各完小,各完小在所负责区域内各校点(含教学点)之间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同时,根据学生分布情况、教师配置现状,通过增量调整、激励政策、教师意愿、双向选择等方式,采取动态调整方式不断优化教师配置。

 

意见特别指出,县级教育部门要健全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校向村小、教学点交流。

 

为鼓励教师轮岗,意见明确要坚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同时规定,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教师,考核合格者参加岗位竞聘,每交流1年,晋升高一级岗位时履职年限条件对应减少半年。

 

对于不服从调配的教师,意见指出,由所在学校或县级教育部门做好其思想工作,仍不服从的,按照相关规定调岗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新京报记者 杨菲菲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