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国家推进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重大举措。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改革要求, 12月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进一步建立完善保荐业务行业规范准则。

 

《保荐业务规则》作出了哪些新要求?如何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提供制度保障?中信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马尧对此进行了深入解读。

 

新京报贝壳财经:《保荐业务规则》对保荐业务执业做了哪些规范要求?


马尧: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需要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遵照合规、诚信、专业、稳健原则,更好的规范执业、提高执业质量,切实履行保荐责任。


《保荐业务规则》在保荐业务执业各方面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规范要求:一是在履职尽责方面,要求保荐代表人应全程参与项目执行,按规定执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保荐机构应加强保荐业务人员管理;


二是在项目管理方面,明确保荐项目承揽、立项、辅导、尽职调查、申报、发行、持续督导、底稿管理等关键流程的具体工作要求;


三是在信息披露质量方面,要求保荐机构严格审慎进行职业判断、专业核查,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是在内控体系方面,要求保荐机构建立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内部防线,配备充足专职内部控制人员,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作;


五是在管理规范方面,加强保荐机构在激励机制、独立性、廉洁从业、问责制度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保荐机构及保荐业务人员的独立、客观、审慎。


新京报贝壳财经:具体来看,保荐机构应发挥哪些作用?


马尧:《保荐业务规则》明确了保荐机构在保荐业务执业中对发行人的辅导责任、督促义务、信息披露核查要求。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等要求,对发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并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资料已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且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为保证保荐机构及保荐业务人员充分履职尽责,《保荐业务规则》要求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人员应有效分工协作,并在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中详细记录保荐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及各自发挥的作用。


此外,《保荐业务规则》也规范了保荐业务各中介机构的责任与协作机制,要求保荐机构应对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保持职业怀疑、审慎职业判断,进行调查、复核;保荐机构在排除合理怀疑基础上,可以合理信赖。


对保荐机构内外部各方面的执业履职尽责要求,将更有效地压实保荐责任,对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


新京报贝壳财经:在自律管理方面,《保荐业务规则》对保荐代表人作出了什么要求?产生了哪些影响?


马尧:《保荐业务规则》对保荐代表人的自律管理模式进行了重大调整:一是提高保荐代表人综合素质要求,从单一能力测试转向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和职业道德综合要求,从事前执业资格管理转向事后执业登记管理;


二是赋予保荐机构管理责任,保荐机构要对拟任保荐代表人进行充分评估、了解和考察后向协会登记;


三是加强持续动态跟踪管理,记录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情况、执业情况、持续培训情况、违法违规行为、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罚处分信息等;


四是建立保荐代表人名单分类机制,公示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情况、诚信信息、处罚处分措施等,接受社会监督,对保荐代表人实施动态分类管理。


《保荐业务规则》还从执业质量评价、违法违规公示、示范实践推广、底稿报送和及时响应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自律管理规定,也明确了自律检查、自律管理措施、纪律处分等相关事项。


这些措施加强了行业的自律管理,也将通过建立市场声誉约束机制,督促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更好地依法合规、诚实守信、严谨专业、严控风险、廉洁自律开展保荐业务,有利于保障行业良好的执业环境。


新京报贝壳财经:怎么看待《保荐业务规则》的出台和发布?


马尧:时值岁末,《保荐业务规则》的出台有利于完善保荐机构执业规范、全面提升行业保荐业务执业质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胡萌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