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全国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含“月子”,且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企业超9000家。其中,广东省的月子相关企业最多,其次为山东、安徽。


从注册资本来看,月子相关企业约28.5%的注册资本小于100万,约18.8%的企业注册资本大于500万。从成立时间来看,月子相关企业数(全部企业状态)逐年增多,其中2017年同比增速达88.83%,为近年来最高点。2020年至今,已成立超过2000家月子相关企业。

 

数据显示,14.64%的月子相关企业有经营异常,3.22%的企业有开庭公告,3.08%的企业有法律诉讼。在300余条行政处罚中,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等情况较多,也有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况,如合肥徐大姐月子护理有限公司2017年6月1日因上述行为被罚款7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9600元,没收用于治疗的3包已经拆封使用的中药饮片。

 

“月子中心整体现状是散、乱、差,无证行医、虚假宣传等多种问题,产妇不适、宝宝感染等纠纷时有发生。”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邓勇指出,月子中心行业只有一个国家指导性标准——《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但不具有强制性,因此企业可以自行选择使用,监管主体又多元化,涉及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消防等多个部门,“婆婆”多监管难,发生纠纷后,往往要看发生的问题属于何种性质,再寻求对应部门监管,也可以向消协投诉。

 

作为一种新兴的行业,月子中心的发展也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关注。新京报记者查询到,贵州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玉林市市场监管局都曾发布过关于“月子中心”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指出目前尚无任何法律法规明确“月子中心”监管的主管部门,因其行业涉及面较广,各地在监管中各行其是,要么是多部门参与管理,要么是无任何部门明确系统管理,导致监管存在一定的困难。部分月子中心存在着卫生、消防安全、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等问题,食品安全监管有待加强。

 

黔南州市场监管局建议,应尽快对“月子中心”等母婴保健机构监管立法,在全国范围内尽快确定统一的行业主管行政部门。月子中心的医疗保健成分占比很大,需要医生、护士、消毒、营养以及产后催乳和新生儿常见病的急救,均属于医疗卫生的从业要求,建议将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列为行业主管部门。

 

广西玉林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则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或相关整治方案,加强卫生、住建、消防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上下整治合力,进一步规范与促进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解决无证照经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以及市场价格定位等问题。

 

“面对现在的乱象,应该重拳出击,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也需要一个针对这个行业的监管标准。”邓勇强调,行业准入门槛应提高,明确执业范围及主管部门,定期对企业进行飞行检查,面对消费者投诉及时调查。还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资质认定,评星级进行管理,并适用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中的惩罚性措施,重罚违规违法企业,通过口碑来维护这个市场。作为消费者,则应货比三家,养成随时保存证据的习惯,增强维权意识,提高甄别鉴定能力。

 

新京报记者 王卡拉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