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图源新京报网。


近日,因陷入售假风波,多名直播带货主播光环褪去。

    

12月15日,罗永浩的“交个朋友”直播间官方微博发布声明,承认11月28日直播销售的羊毛衫为非羊毛制品,同时对公司内部管理进行反思,并向消费者承诺三倍赔付。声明中还披露了供货方造假的情况。

    

声明一出,粉丝一片叫好,盛赞罗永浩敢于担当、业界良心,更有网友称其售假的羊毛衫为“年度最佳理财产品”调侃其三倍赔付。

    

不得不说,罗永浩一方认错很诚恳、赔偿不敷衍,在短时间内有效安抚了消费者,维护乃至提升了自身形象,乍看起来,这似乎是一波有效的危机公关。

    

但看似有效的危机公关,并不能掩盖罗永浩团队在直播带货的商品把关方面的失职。罗永浩声称的手续齐全、流程合规,看似责任全在伪造文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供货方,但作为带货人,本就该对粉丝负责,对产品做好把关。


某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罗永浩签订的合同多是从主播免责、规避售后风险的角度出发。然而,带货主播的成功实质上是建立在粉丝对于带货主播的喜爱和信任的基础上,主播作为带货人是连接产品和消费者的关键节点,某种意义上也是产品的把关人,理应直接对所卖之货的商品质量和消费者的购物体验负责。

    

因此,即使罗永浩声称的手续齐全、流程合规,“主播免责”的解释也不啻为对其直播带货中角色缺位的辩解。

    

罗永浩这次一不小心“售了假”,并非直播带货界的个例。从辛巴直播间的“糖水燕窝”到李佳琦直播间的“试用粘锅”,头部主播们的“翻车”,只是整个直播行业卖货售假乱象的冰山一角。

    

尽管诸位主播都发了致歉声明,但个中的把关人缺位问题仍不容小觑。

    

就外部原因而言,法律对网络主播的约束跟不上行业的发展。目前,主播是否等同于产品明星代言人?主播在供应链中的定位以及主播和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如何划分?这些问题在法律实践中还有模糊地带。尽管目前有《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等针对直播行业的规章制度,但目前尚未有威慑力的行政处罚。

    

不甚完备的法律制度,平台唯流量是图的趋利性、职业打假人和消费者维权能力的有限性,使得直播行业至今未构建起科学的选品体系,主播在选品环节也缺少有强制性的约束。

    

就内部原因来说,许多主播对带货的责任的认知不够清晰,没有意识到对于所卖商品审慎把关的重要性。有律师称,多数主播只与商家约定带货的产品和流程,只对商家负责,而较少身体力行地全面了解产品,包括亲自试用、送往第三方检测等,对产品的真实质量自然知之甚少。

    

另外,直播行业准入门槛低,带货主播水平良莠不齐。带货主播群体急功近利、出于经济利益最大化考虑而知假售假的情况普遍,更有甚者对消费者缺乏最基本的尊重。

    

揭去“直播带货新业态”的面纱,直播带货行业商品售假现象在本质上并非新鲜事物。不过从电视购物、报纸广告上搬到了手机直播间的屏幕里,而产品质量与产品背书者向来脱不了干系。鉴于此,带货主播与其靠事后公关留人心,不如做好商品把关人。

    

□洪凯雯(大学生)

    

编辑:丁慧  实习生:祁倩倩  校对: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