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身上的伤。图/新京报网


校长殴打女生并逼其写“性行为检讨书”一事,持续引发关注。

    

据封面新闻报道,女生哥哥刘先生称,案发后,他曾报过警也找过乡镇政府,当地派出所和政府以“管不到”为由让其去教育局反映情况。在他找到临县教育体育科技局投诉后,12月16日任某某才通过中间人找到他们称希望给一两万元“私了”,但遭到拒绝。一时间,涉事校长“想私了”的话题上了热搜。


当地官方也对此做出了回应。据新京报报道,事发地山西临县政府新闻办出具了一份《关于媒体报道山西临县安业九年制学校校长殴打学生事件情况说明》(下称《说明》),确认了涉事校长对女生的殴打行为,称12月2日晚家长及其亲属要求校长给予经济赔偿20万元,校长没有答应;12月2日20时许,临县教科局接到学校报告开始“分别进行谈话了解”,但“劝解无果”。此后,工作组对任某飞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殴打学生的任某飞已被停职。


此事引发舆情发酵后,当地旋即出具的这份《说明》虽然与受害女生家属的说法存在抵牾之处,但多重说法交叉印证,也有利于增进民众对此事的了解,推动此事的解决。


由这份《说明》和此前受害家长的说法看,双方都有谈到“钱”的问题,家属想索赔,校长想要赔钱私了。


赔钱在所难免,但指望“赔钱私了”,恐怕想得有些简单了。

    

就目前看,此事涉及“民事纠葛”跟“违法违纪”两块。民事部分以赔偿谋和解,没什么不妥。


▲伤情鉴定。图/新京报网


从医院出具的伤情报告和家长说法来看,被殴打与被逼写“性行为检讨”让涉事初三女生的身心承受了不小的伤害。只要双方协商同意,不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涉事家长针对此事索要赔偿,是他们的正当权利。

    

但就此事的恶劣程度而言,赔偿显然难为此事画上句号——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很难因赔偿就轻易“销账”。

 

毕竟,涉事校长的做法已逾越了法纪红线:深夜殴打学生致其多处受伤,已涉嫌故意伤害罪;逼迫学生写下不堪入目的检讨书,涉嫌违反师德规范。这些都属于公共事件,理应在法律框架内给出明确的说法,只能“公了”。


说到底,牵涉赔偿的部分可以和解,但这应以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为前提,而不能成为掩盖违规违法行为责任的“道具”。如果纵容涉事校长的“恶行”,不仅有违法治精神,也可能给后续教学留下隐患。


本质上,这也是依法治教的基本问题。也只有坚持依法治教,才能维护师生的合法权利以及正常的办学秩序,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陈静  校对: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