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12月18日,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酒泉市委原常委、敦煌市委原书记詹顺舟受贿案,对被告人詹顺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判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詹顺舟自2002年至2018年,在担任原酒泉地区酒泉市委副书记、酒泉市肃州区委副书记、玉门市市长、酒泉市政府秘书长、玉门市委书记、酒泉市副市长、市委常委、敦煌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项目招标、干部职务调整等事项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配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及其他财产性利益,折合人民币4780.66万元,以及美元52.8万元、欧元 1万元、港币8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詹顺舟到案后如实供述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当庭认罪、悔罪,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8月14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发布酒泉市委原常委、敦煌市委原书记詹顺舟的忏悔视频。


视频中,詹顺舟说:“和老板们搞着搞成勾肩搭背,成了受他驱使的奴隶了,自己当了金钱的俘虏了。那个时候,你的这种所谓的底线,所谓的红线,就崩溃了。”

詹顺舟忏悔道:“现在想想很后悔,想想自己在这样一点一滴的变化当中,自己就变了,自己底线就失守了。失守了以后,万劫不复,想回头都难。”

“你只有到这个地方你才感觉到,做平常人是多么幸福的事情,身外之物有啥用呢。多少人贪了多少钱,最后他花了吗,没花么。就我收了几千万,我也没花么,最后都‘交给’组织了么。”詹顺舟说。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詹顺舟1966年9月生,安徽桐城人,已于去年2月卸任。他此前一直在甘肃工作,曾主政酒泉市下辖的两座历史文化名城——玉门、敦煌。

据公开资料,詹顺舟早期曾任兰州市政协秘书、甘肃省经济协作办公室秘书。2001年,他调任酒泉,任原酒泉地区酒泉市委副书记,2002年设立地级酒泉市后,他担任肃州区委副书记。这一职务他仅仅工作了2个月,即升任县级玉门市市长。

任玉门市长4年后,2006年5月,他再次担任秘书岗位,任酒泉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2009年7月他重返玉门,当了一年多的市委书记,期间升任酒泉副市长。

2011年,詹顺舟离开玉门,调任敦煌市委书记,并于次年任酒泉市委常委。在敦煌市委书记岗位上任职长达7年多。


2019年4月,詹顺舟被查。


詹顺舟简历

詹顺舟,男,汉族,1966年9月生,安徽桐城人,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6月参加工作,兰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

1986.08—1990.06兰州大学管理科学系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0.06—1991.05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经系团总支书记、学院团委组织部长

1991.05—1992.06兰州市政协秘书

1992.06—1994.09甘肃省经济协作办公室秘书

1994.09—1996.04甘肃省经济协作办公室综合处副主任科员

1996.04—2001.08甘肃省经济协作办公室信息联络处副处长(其间:2000.06—2001.08挂职任原酒泉地区酒泉市副市长)

2001.08—2002.09原酒泉地区酒泉市委副书记(2000.10—2002.07兰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2.09—2002.11酒泉市肃州区委副书记

2002.11—2004.05玉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4.05—2006.05玉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玉门市老市区管委会主任(兼)

2006.05—2009.07酒泉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

2009.07—2010.09玉门市委书记(2007.09—2010.05兰州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10.09—2011.01酒泉市政府副市长、玉门市委书记

2011.01—2011.09酒泉市政府副市长

2011.09—2012.12酒泉市政府副市长、敦煌市委书记

2012.12—2015.12酒泉市委常委、敦煌市委书记

2015.12—2019.02酒泉市委常委、敦煌市委书记,甘肃省文化博览局副局长(兼)

2019.04 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