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獐子岛公告: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自然人姜志刚等25人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067.75万元。


2020年6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9号,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8)。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各项经济损失、诉讼费,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067.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