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陈虹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虹岩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定项目承发包;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揽、图书教材销售、学生招录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虹岩身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官不廉,为官擅权,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枉为师表。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虹岩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虹岩简历


陈虹岩,男,汉族,1973年12月生,黑龙江拜泉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学位。


1992.09—1996.07 牡丹江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6.07—2000.07 牡丹江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秘书


2000.07—2003.06 牡丹江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秘书(副科级)


2003.06—2006.06 牡丹江师范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副主任


2006.06—2007.06 牡丹江师范学院机关党总支书记,党委、院长办公室副主任


2007.06—2008.07 牡丹江师范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


(2007.11副研究员;2005.09—2007.12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艺术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文学硕士学位)


2008.07—2010.06 牡丹江师范学校(黑幼师专)党委副书记、校长(正处级)


2010.06—2020.10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


(2012.09研究员;其间:2015.12—2016.12挂职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2011.09—2017.06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文学博士学位)


2020.10 免职


编辑 赵熹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