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24日晚,海信家电发布公告称,根据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海信集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国资委[2020]77号)批复,海信集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海信电子控股为主体,通过在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增资扩股,引入具有产业协同效应、能助力海信国际化发展的战略投资者,形成更加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和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原战略投资者有权参与增发。

2020年12月22日,海信电子控股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项目经过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和竞争性谈判,确定青岛新丰为本次成功征集的战略投资者,青岛新丰与海信电子控股签署了增资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前,青岛新丰与上海海丰均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青岛新丰持有海信电子控股的股份数量为1727万股,占海信电子控股总股本的比例为8.64%,从而间接享有上市公司3.06%的A股权益及0.79%的H股权益;上海海丰持有海信电子控股的股份数量为638万股,占海信电子控股总股本的比例为3.19%,从而间接享有上市公司1.13%的A股权益及0.29%的H股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新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海信电子控股的股份数量为2365万股,占海信电子控股总股本的比例为11.83%,进而间接享有上市公司4.19%的A股权益及1.08%的H股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后,青岛新丰持有海信电子控股的股份数量为5877万股,占海信电子控股总股本的比例为24.36%,从而间接享有上市公司8.62%的A股权益及2.22%的H股权益;青岛新丰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海丰持有海信电子控股的股份数量为638万股,占海信电子控股总股本的比例为2.64%,从而间接享有上市公司0.93%的A股权益及0.24%的H股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新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海信电子控股的股份数量为6515万股,占海信电子控股总股本的比例为27%,进而间接享有上市公司9.56%的A股权益及2.47%的H股权益。

新京报贝壳财经编辑 赵泽 校对 薛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