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明水县委原书记洪非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


通报称,2013年至2020年4月,洪非在担任明水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借节日、提职、其母及祖父去世之机,收受28名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10万元,其中党的十九大后收受26万元。洪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洪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洪非1974年11月生,黑龙江海伦人,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4年7月,他参加工作就进入海伦市政府办公室担任秘书、文教组长,后长期任职绥化地委政研室、绥化市政府办,2005年任绥化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2009年任绥化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2011年11月,洪非调任明水县委副书记,兼任统战部部长、明水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2014年任县长,2018年11月任县委书记,至今年5月10日被查。


今年9月,“双开”通报称,经查,洪非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结算、补偿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洪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宗旨意识,目无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政不清,为官不廉,与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政治生态。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洪非在落马一个月后,6月16日,他的前任县委书记,绥化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路百胜也被查了。


洪非简历

  

洪非,男,汉族,1974年11月生,黑龙江海伦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4.07—1998.03 海伦市政府办公室秘书、文教组长(其间:1995.09—1997.12哈尔滨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8.03—1999.11 绥化地委政研室副科级研究员(1999.09—2002.07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9.11—2000.07 绥化地委政研室正科级研究员

  

2000.07—2004.01 绥化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2004.01—2005.07 绥化市政府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2005.07—2009.11 绥化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2006.09—2010.06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位班学习)

  

2009.11—2011.11 绥化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2011.11—2011.12 明水县委副书记

  

2011.12—2014.01 明水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明水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14.01—2018.11 明水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8.11—2020.07 明水县委书记

  

2020年5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