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永州支队道县大队民警发现,一辆小车驾驶员余某出示的驾驶证上有手写字体。经查,余某仅有摩托车驾驶证E证。余某称,他自己在准驾车型一栏写了“C1”,企图蒙混过关。驾驶员余某被处以罚款5500元、驾驶证记12分,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