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柳宇霆


12月28日上午,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终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受害人家属等待了两年的结果,也是公众期盼的结果。

 

据媒体报道,受害人家属表示,等到所有手续办好后,将按家乡习俗安葬女儿。但由于案件长达两年时间里没有最终结果,遇害女孩尸体至今停放在灵山县殡仪馆。按照收费标准,大概是150元一天,两年就是10多万元。

 

家属为这笔高额的停尸费发愁,据了解,当地检察院和法院都表示,可以协调相关部门对殡仪馆费用予以减免。

 

从法定程序上看,这起案件已基本告终,只剩下一个死刑复核的程序要走。案件大致已了,但当被告人改判死刑之后,被害人亲属所面临的困难仍让公众难以释怀。

 

一个无辜的小女孩被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杀害,案件审理迟迟未终结,由此产生停尸费难免。于情于理于法,这笔费用都应该由罪魁祸首杨光毅来支付。

 

但实际情况却是,被告人杨光毅并不具备实际赔偿能力。根据此前调解的结果,杨光毅应赔偿被害人家属31万余元,但到目前为止,他们并没有拿到赔偿。法院方面查了被告人账户,“上面一分钱也没有”。

 

在这种尴尬的情况下,被害人家属不仅民事赔偿拿不到手,连殡仪馆的停尸费也需要自己支付。如果这个“善后”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还会给本来就身心重创的他们,造成另一处难以愈合的创伤。

 

面对类似情况,其实不乏相关帮扶政策。根据广西《关于重新规范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为减轻农民、特困人员的负担,规定“在基本服务项目中,遗体接运费、收殓抬尸费、遗体存放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5个项目,按当地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执行”。

 

“百香果女孩”的遗体存放费,显然在减免收费的范围之内,理应得到最大幅度的优惠待遇。也就是说,减免殡仪馆费用有规可循。

 

此外,当地检察院也表示,可以协调相关部门对殡仪馆费用予以减免。这种做法,无疑体现了司法的最大善意,也释放出浓浓的人情味儿。

 

接下来,更多方面的救济可以“接棒”这份善意。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等情况,检察院应当进行救助,“救助金以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的工资总额”。

 

对社会有关方面包括公益组织来说,也可以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帮扶机制,对其家属予以帮扶,释放社会善意,助其度过困境。

 

法槌落地不是正义的全部,案后“救济”更体现人文善意。对于这样一起惨剧,依法依规减免殡仪馆费用,体现了司法温度。也希望社会多方赓续这种善意。考虑到被害人亲属的生活困境,也呼吁社会各界伸出援手,给这个因为黑手而陷入厄境的家庭以更有力的呵护,让他们能更好地摆脱现实困境。


□柳宇霆(法律学者)


编辑:马小龙 实习生:施可儿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