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在2020年的倒数第二天,我国在对外领域又迎来重大突破,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这场协定的起点要追溯到2013年11月份,在第十六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期间,双方共同宣布启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随后的7年,双方历经35轮“博弈”,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终于如期完成。


商务部方面表示,双方作出开放承诺的同时十分注重保留必要的监管权。双方致力于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达成了高水平的谈判成果。协定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成果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四方面内容。


其中,中方在中欧投资协定中纳入了金融等领域自主开放的举措,同时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序扩大了部分服务业和部分制造业的开放,比如医院和汽车。


下一步,双方将开展文本审核、翻译等工作,力争推动协定早日签署。此后,协定将在双方完成各自内部批准程序后生效。


中欧往来密切


欧盟曾连续16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中国与欧洲的经贸联系有多密切?


在2020年1月31日英国脱欧之前,欧盟曾连续16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和进口来源地。


2020年,即便受英国脱欧和疫情影响,欧盟依然是我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与欧盟贸易总值为4.05万亿元,增长4.7%,占我国外贸总值的13.9%。


不止如此,中国超大的市场也吸引欧盟国家来华投资。截至2020年11月,欧盟27国对华实际投资达1179.8亿美元,累计设立投资项目数量超过3.8万个。中国欧盟商会调查显示,疫情没有动摇欧洲企业对华投资信心,2/3的受访欧企仍将中国列为前3大投资目的地。


在这一基础上,中欧达成一个高标准的投资协定,将为后续双方合作留下了无限广阔的想象空间。


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


双方就技术转让、金融监管等议题达成共识


此前中国已与除爱尔兰外的所有欧盟成员国缔结了投资协定,但签署时间跨度大、内容不一,部分条约守旧。并且,这些协定基本上都不涉及投资市场准入、投资自由化和可持续发展等内容,已不适应当今市场的需求。因此,签署一份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的中欧投资协定势在必行。


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表示,平衡主要体现在双方作出开放承诺的同时十分注重保留必要的监管权;双方既注重促进双边投资合作,也强调投资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高水平主要体现在,双方致力于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达成了高水平的谈判成果。协定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成果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四方面内容。


互利共赢主要体现在,双方都拿出了高水平和互惠的市场准入承诺,所有的规则也都是双向适用的,将为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惠及中欧双方企业乃至全球企业。


具体来看,在市场准入方面,协定采取的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


中方首次在包括服务业和非服务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以负面清单形式作出承诺,实现与《外商投资法》确立的外资负面清单管理体制全面对接,欧方也在协定中对我承诺其较高的市场准入水平。


此外,针对本身不歧视外资、但对企业设立运营造成重大影响的市场准入限制,双方还将承诺在大多数经济领域不对企业数量、产量、营业额、董事高管、当地研发、出口实绩、总部设置等实施限制,并允许与投资有关的外汇转移及人员入境和停居留。


公平竞争规则方面,双方立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国有企业、补贴透明度、技术转让、标准制定、行政执法、金融监管等与企业运营密切相关的议题达成了共识。


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协定也对与投资有关的环境、劳工问题作出专门规定,双方将促进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投资,处理好吸引投资与保护环境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


协定为中欧企业带来更多机会


扩展了中国在贸易摩擦中的回旋空间


在逆全球化思潮涌起、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抬头之下,中欧投资协定如期完成谈判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


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中欧作为10万亿美元以上的经济体,在协定签署后,相互投资将大幅提升,还能创造就业和税收,支持经济复苏和增长。其次,这一协定也为暗淡的全球经济带来了新的曙光和新的希望。此外,协定还将支持全球化和区域合作、完善全球投资治理,同时,能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落实巴黎气候协定,欧洲推进绿色新政、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都有了新的抓手。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则认为,对于中国而言,中欧投资协定完成谈判拓展了新的空间,拓宽了我国在欧盟的投资领域,一般都能享受最惠国待遇,即欧盟给其他国家的待遇,若没有特别约定,都应当会给予中国。这也增加了中国的自信和底气,在未来的经济全球化中,中国将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间接来看,中欧投资协定和此前签署的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中国的两个重大胜利,其中,前者是在欧洲经济圈发挥作用,后者则在亚太地区发挥作用,若后续有国家对中国发起贸易保护举措,中国的回旋空间也会更大。”白明称。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彭波则对记者表示,从政治层面来看,中欧投资协定表明,中欧尤其是欧盟,排除了美国的干扰和阻碍,按自身意志和利益来签订协议,这说明欧洲经济独立自主性进一步加强,中国的影响也在不断扩大;从经贸层面来看,中欧投资协定将直接促进中欧双方的相互投资,有助于促进亚欧大陆整体经济的融合,以及全球经济复苏。


中金公司也在一份研报中表示,中国进一步向欧盟开放市场,不排除短期内对相关行业有冲击,但中长期来看,进一步扩大开放一方面能够完善中国的市场经济制度,另一方面FDI的(国际直接投资)技术外溢效应能够提升中国的技术水平。


“此时此刻中欧投资协定的达成,以及前期RCEP正式签署,体现了中国积极践行全球合作的多边主义路线,为全球化进程打入了一针强心剂。”该研报称。


对欧盟而言,白明认为,欧盟一直希望中国能够提高投资开放水平,比如,放开更多的投资领域,放宽股比限制等,期盼能在中国的某些领域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中欧投资协定无疑回应了这些诉求,提高了开放水平,改善了营商环境。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詠箑在12月30日晚举行的新闻吹风会上直言:“总之一句话,协定将会为中欧企业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


金融、医院、汽车也进一步开放


尺度和监管如何把握?


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一些行业在中欧投资协定中已被予以开放。


李詠箑透露,中方在中欧投资协定中纳入了金融等领域自主开放的举措,同时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序扩大了部分服务业和部分制造业的开放,比如医院和汽车。


金融、医院和汽车目前都在推进扩大对外开放的步伐,但同时,这些行业又涉及金融监管、行业标准以及是否应该进行产业保护等问题。


张建平认为,欧洲在金融业、医疗卫生以及汽车产业方面都有比较强的竞争力,在高端服务、高端制造方面,相比中国也相对有优势。目前,中国的金融、医疗卫生和汽车产业都在扩大对外资的开放,比如,特斯拉已经在中国设立了独资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今后,可能会有越来越多欧洲的金融机构、汽车企业、医疗卫生企业会在中国设立独资企业,但这些行业管理规则比较复杂,也涉及到很多行业内部的资质、标准和认证。所以,中欧投资协定在落地过程中,我国相关行业也应该根据目前协定的要求,加快改变和调整国内相关行业的管理、体制机制以及规则制度,以适应协定的需要。


张建平进一步表示,我们特别需要注意,我国在开放的过程中,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大门打开,但还有“二门”、“三门”、“玻璃门”和“弹簧门”的情况,所以,在落实中欧投资协定过程中,应当结合我国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开放以及RCEP规则的落实,着力解决这些潜在的问题。


彭波则对记者表示,金融领域自主开放特别有深意,这是因为金融领域是中国经济发展版图中的必要一块,肯定要补齐。并且,从脱虚向实的角度来说,引入一些优质的国际金融资源,来促进国内金融体系改革,更好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也是必需的。


“但是,金融开放风险很大,若处理不当,步伐太快,则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所以,我国应坚持金融领域的自主开放,按自己的节奏推进。”彭波表示。


另外,彭波认为,中国的汽车市场也无需担忧此次对欧洲投资的开放,一方面,在传统汽车领域,中国已难以追上领先的日本、欧洲,当然,中国也不需要在每个细分领域都实现赶超;另一方面,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中国已经走在世界前列,有望实现弯道超车。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潘亦纯 编辑 徐超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