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2020年12月31日晚间,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布公告称,经初步核算,2020年度,本公司生产茅台酒基酒5万吨,系列酒基酒2.5万吨;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977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0%左右;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0%左右。


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94亿元左右(含税销售额106亿元左右)。


贵州茅台同时表示,上述生产经营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另外,公司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走稳健合规高质量的发展之路。


编辑 徐晶晶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