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欢)1月4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布的2021年首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显示,近期组织抽检了4类食品共492批次样品,共有不合格样品9批次。其中,有7批次豆芽检出禁用物质4-氯苯氧乙酸钠,另有2批次 “旺清”大白梨梨味汽水酵母菌超标。

 

据抽检公告,有2批次标称吉林市聚客隆食品经营有限公司生产的550ml/瓶装“旺清”大白梨梨味汽水检出酵母菌超标,生产日期分别为2020/8/21、2020/7/28,酵母检出值分别为1300CFU/mL、880CFU/mL。《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规定,饮料(固体饮料除外)中酵母菌应≤20CFUmL。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称,食品中酵母菌含量超标,说明该食品的生产环节卫生把控不严,以及这种食品已过分发酵,容易变质。酵母虽然本身并非有害菌,但酵母超标会引起食物变质,食用酵母超标的食物可能引起腹泻,危害人体健康。

 

此外,有5批次黄豆芽检出违禁物质4-氯苯氧乙酸钠。分别是标称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浩源菜站为进货来源的黄豆芽(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0/11/12)、标称吉林宽城区永升蔬菜种植园为进货来源的黄豆芽(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0/11/10)、标称吉林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胡三蔬菜商店为进货来源的黄豆芽(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0/11/11)、标称杨亮为进货来源的黄豆芽 (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0/11/12)以及标称赵贵祥为进货来源的黄豆芽(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0/11/12)。此5批次产品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的检出值分别为83.8mg/kg、65.4mg/kg、89.4mg/kg、119mg/kg、121mg/kg。

 

另有2批次绿豆芽检出了同样问题,分别是标称吉林省烧锅豆制品有限公司为进货来源的绿豆笨芽(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0/11/10)、标称吉林宽城区永升蔬菜种植园为进货来源的绿豆芽(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0/11/10)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分别为144mg/kg、72.3mg/kg。

 

据了解,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 11 号)中规定,豆芽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

 

 

新京报记者 刘欢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