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1月4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建设的通知》,决定遴选10所左右高校开展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探索在双一流、特色骨干大学、应用型本科分类建设不同类型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模式,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体现学生主体地位,发挥导师引导作用

 

河南省高等学校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建设方案(试行)指出,学业导师制度作为学分制管理体系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厘清在人才培养中学业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不同角色间的关系,明确学业导师职责定位,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学业导师在学生专业选择、课程选择、学业生涯规划等学业发展上的引导作用。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本科生学业导师管理体制,将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并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实行学业导师聘任制度,严把学业导师质量关,有条件的可实行学生、导师双向选择,确保学业导师有能力、有精力去指导学生。创新学业导师工作体制,根据学生所处学业阶段不同、个性化发展需求不同,可采取全程指导、专项指导、交流指导等多种方式。建立教授担任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


本科生导师制纳入高教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在考评机制方面,鼓励优秀教师担任学业导师,探索建立适合学校自身学科专业特色的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激励机制,在教改课题立项、教师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此外,建立本科生学业导师评价机制,科学评价学业导师的指导工作业绩和成效,重视学生评价。完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学业指导工作评价结果纳入教学评价或年终考核,本科生导师制纳入到高教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河南省教育厅表示,具备试点建设条件的高校自愿向教育厅提出申请。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遴选,重点考察建设基础、人才培养模式、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等,按照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的原则遴选试点建设高校。


记者 刘洋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