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薛晨)1月4日,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关注函,要求五粮液就2020年12月18日举行的“五粮液第二十四届1218共商共建共享大会”上透露的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业绩数据进行相关说明。



根据关注函,持有五粮液20.4%股份的五粮液集团,在上述会议上透露2020年1-11月收入1100亿元、收入与利润均实现两位数的增长。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并要求五粮液结合公司历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占五粮液集团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重情况以及五粮液集团对五粮液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等,说明五粮液集团的经营业绩与五粮液经营业绩的关联程度,在此基础上说明上述会议所透露信息是否属于对五粮液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深交所还要求五粮液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要求等,说明五粮液向五粮液集团提供相关财务数据须履行的程序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并要求五粮液核查说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并进一步说明公司为保证内幕信息安全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深交所要求五粮液于2021年1月7日前报送并对外披露有关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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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晶晶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