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潘亦纯)针对《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人保财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1月6日晚,人保财险对外回应称,通报提及的相关业务公司已于2019年下半年停止承保,并针对前期检查中指出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方案,切实予以整改。

人保财险方面表示,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上述《通报》提到,2018年3月,人保财险总公司授权其广东省分公司与某集团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为该集团旗下平台的借贷业务提供“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障,投保人为该集团旗下平台借款人,被保险人为资金出借人,保险金额为贷款本金与利息之和。

截至2019年12月底双方终止业务合作,人保财险累计承保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及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多年期)保单700余万笔。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过投诉调查发现,人保财险存在承保后未及时签发保险单、未严格执行经银保监会备案的保险费率、使用已废止的保险条款等问题,漠视并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潘亦纯 编辑 赵泽 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