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马瑾倩)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官网发布消息,公开有关《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针对外地养老机构能否纳入补贴范围等问题,作出了回应。


去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对《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了意见。该局称,其间共收到意见建议6条,认真研究后采纳3条,对实施办法作了调整完善。


关于未采纳部分,民政局进行了具体解释。

“将外地养老机构也纳入补助对象”,因目前监管条件不成熟不采纳;“简化计划生育特别扶持对象申报和领取补贴的手续,提供交通、地铁、飞机、火车半价或免费优惠,扶助卡具备NFC刷卡功能”,与本政策无关,不采纳;“困境家庭服务对象的补助不限于其是否入住养老机构”,与保障基本养老对象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目标不一致,不采纳。


据悉,今年1月,新调整的《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将正式落地实施。


此前,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就该政策进行解读时表示,相比2016年的政策,新政不仅拓宽了服务对象覆盖面、上调了补助金额,还明确各街道(乡镇)有义务为困境家庭服务对象推荐合适的养老机构。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