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曾春亮案在江西丰城市看守所一审宣判,法院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曾春亮认罪服判,当庭表示不上诉。2020年12月21日,该案一审开庭,曾春亮被控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据检方指控,2020年8月8日,曾春亮潜入乐安县山砀镇康家报复杀人致2死1伤;检方起诉书还披露了他2020年8月13日,杀害一名驻村干部的作案动机及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