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今天(1月15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中表示,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


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表示,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世界经济增长遭遇严重冲击,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国际秩序面临空前风险挑战。面对疫情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推动贸易多边化和经济全球化。根据IMF和OECD的统计,中国目前是全世界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


公正高效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是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保障。《意见》就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提出诸多具体举措。


包括,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跨区域集中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引入知名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建立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此前,最高法在深圳、西安设立了国际商事法庭,《意见》指出,国际商事法庭将在海南设立联络点,参与协调指导海南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建设相关事宜。


并且,支持国际商事调解发展,在自由贸易港区域内设立的国际商事调解机构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案件,探索由海南涉外民商事审判机构集中受理和审查,为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参与调解提供专业、高效的司法保障。


支持境外国际仲裁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业务机构开展仲裁业务。支持在自由贸易港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之间约定在特定地点、按照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人员对相关争议进行仲裁。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外当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的申请和执行。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