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洋)为助力2021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近日,天津市教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建立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据介绍,2021年规模约为500万元,今后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使用情况适时调整额度。

 

根据通知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在该市的优秀创业项目,以及天津高校毕业生的优秀就业项目,主要包括大学生创业项目、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和优秀就业项目。

 

对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在天津创办的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较高、带动就业效果明显、市场应用前景广阔的优质创业项目,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按不同等次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资助。

 

对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创业项目,在天津市“海河英才”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资助。对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在“中国创翼”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再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5万元和10万元资助。对吸纳高校毕业生人数多、就业稳定性强的示范引领项目,经专家组评审,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助。

 

此前,天津市已推出45条举措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其中,在政策补贴方面设置了8条措施,包括对于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录用应届大学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发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房租补贴、首次创业补贴等。


新京报记者 刘洋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