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明璇)1月16日,新京报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在2021年第3期食品安全抽检中,有38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东方秀”食用植物调和油、1批次“浠蓝格”调和小磨香油以及1批次“金水城”石磨香油检出禁用物“乙基麦芽酚”,另有1批次“金水城”石磨香油检出酸价超标。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0年12月起,“金水城”相关产品已被通报3次,共检出5批次产品不合格。

 

3批次产品检出禁用物质

 

据通告,有3批次食用油产品检出禁用物质乙基麦芽酚。分别是标称周口市老磨坊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方秀”食用植物调和油(1.6L/瓶,2020/01/18),检出值为200μg/kg。标称河南浠蓝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浠蓝格”调和小磨香油(450ml/瓶,2020/07/02),检出值为7.77×10³μg/kg。标称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水城”石磨香油(458ml/瓶,2020/01/05),检出值为109μg/kg。

 

公开资料显示,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可改善食品香味,延长储存期,过量食用会对肝脏有影响,可能会导致头痛、恶心、呕吐等。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即乙基麦芽酚不得使用。

 

在本次抽检中,还有一批次标称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水城”石磨香油(228ml/瓶,2020/08/01)被检出酸价(KOH)超标,检出值为3.0mg/g,标准值为不超过2.5mg/g。

 

据悉,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有关,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脂肪氧化酸败致使酸价超标。

 

为了解相关情况,1月16日,新京报记者拨打了上述企业电话。周口市老磨坊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其是新来的,不清楚相关事情。

 

“金水城”产品2个月内被通报3次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所售产品此前曾多次登上食品安全抽检“黑榜”。自2020年12月起,含本次抽检,“金水城”相关产品已被通报3次,共检出5批次产品不合格。

 

12月9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显示,“金水城”小磨香油(458ml/瓶,2020/4/5)以及“金水城”石磨香油(188ml/瓶,2020/4/10)均被检出禁用物质乙基麦芽酚,检出值分别为87.9μg/kg以及87.8μg/kg。

 

12月25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通告显示,“金水城”头道香油(228ml/瓶,2020/7/1)检出禁用物质乙基麦芽酚38.7μg/kg,同时检出酸价(以KOH计)超标,检出值为2.8mg/g,标准值为不超过2.5mg/g。

 

 

 

新京报记者 张明璇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