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玉坤)1月18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命朱雅频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由朱雅频代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根据敬大力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敬大力辞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朱雅频此前任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昨天(1月17日),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朱雅频辞去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记者发现,早在1月12日下午,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朱雅频已经以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身份亮相,并主持会议。

 

公开简历显示,朱雅频1966年出生,1987年参加工作后,长期在青海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2018年调任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后,任党组书记、检察长。

 

简历

 

朱雅频,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河南内乡人,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1983.09--1987.07 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7.07--1989.06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业余大学青海分校教师

 

1989.06--1995.06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其间:1989.11--1991.02挂职青海省民和县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06--1998.02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助理审判员

 

1998.02--1999.05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助理审判员

 

1999.05--2001.03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审判员

 

2001.03--2001.04 青海省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2001.04--2006.09 青海省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6.09--2006.11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2006.11--2012.08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2.08--2012.09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12.09--2018.01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2018.01--2018.03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2018.03--2021.01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简历来自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官网)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