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八桂先锋”消息:1月19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干部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曾万明宣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有关决定,崔智友同志不再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委员,茅仲华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委员。


茅仲华此前任江苏省高院副院长。他长期在江苏法院系统工作,此系其首次跨省履新。崔智友1957年10月生,现已年满6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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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履历显示,茅仲华1965年出生,江苏兴化人,1984年进入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系法学专业学习。1988年大学毕业后,他进入江苏省高院工作,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006年任江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


工作期间,茅仲华还先后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获法律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


2010年3月,《人民法院报》曾刊发文章,记江苏省十佳法官、江苏高院刑二庭庭长茅仲华。文章称,茅仲华坚守刑事审判工作20多年来,先后被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3次,三等功2次,被评为“全国打击涉税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十佳法官”。他以行动书写着一名当代刑事法官的责任。


据报道,江苏高院刑二庭承担着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的审判工作。这些年来,无锡邓斌32亿元特大非法集资案、沈阳马向东系列职务犯罪案、张晓东等28人跨国抢劫杀人、强奸案等,一个个震惊全省甚至在全国有影响的大要案,在领导组织审理和他的参与下得以尘埃落定。


茅仲华说,社会生活日新月异,利益群体的诉求千差万别,如不能从“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高度把握司法精神,就不能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2011年,茅仲华调任镇江市中院院长,2018年任南京市中院院长,2019年3月任江苏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至此番跨省履新。


卸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委员的崔智友,曾长期任职中国社会科学院,2003年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后历任崇左市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2013年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在1月19日当天,崔智友还主持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崔智友指出,院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注重修身律己,严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为基层减负的各项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优良作风树口碑立标杆。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要扎实做好市县两级院检察长换届工作,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确保风清气正。要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上率下促进检察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



近期,多个省级检察院“一把手”调整:今年1月,原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调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原任江西省高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夏克勤,调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茅仲华简历


茅仲华,男,1965年出生,江苏兴化人,1987年7月入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


1984.09,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8.08,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其间:1988.10-1989.10,太仓县人民法院挂职锻炼;1992.10副科级);


1994.08,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1998.06正科级);


2000.1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1998.09-2001.06,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副处级);


2002.0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其间:2002.09-2003.10,挂职任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03.09-2004.02省领导干部国际知识培训班培训;2005.11正处级);


2006.09,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04.09-2010.12,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1.01,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8.01,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院长;


2019.0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1.01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委员。


崔智友简历


崔智友,男,汉族,1957年10月生,河南温县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中国近现代政治思想史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1978年10月至1982年9月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中共党史专业学习;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中国近现代政治思想史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5年7月任中央宣传部宣传局干部、主任科员


1988年10月任中央宣传部副处级秘书


1991年6月任中央宣传部正处级秘书


1993年3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正处级秘书


1994年3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副主任


1997年11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主任(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2年4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正局级干部(其间:2001年12月至2003年11月挂职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2003年1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厅长级)


2008年1月任中共广西崇左市委书记


2008年2月任中共广西崇左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


2013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13年2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副部级)、二级大检察官


2021年1月不再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委员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十届委员,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