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程维妙)“不仅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移动支付这种叫法以后可能也没有了。”1月20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后,多位业内人士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


这是由于央行重新定义了支付业务,《条例》将原来的“三分法”(预付卡、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变为“两分法”(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


具体而言,《条例》从资金和信息两个维度,根据是否开立账户(提供预付价值)、是否具备存款类机构特征,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类。


何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一位业内人士对贝壳财经记者解释称,如微信、支付宝的虚拟账户带有储值功能;拉卡拉、随行付等机构线下的收单业务、铺设码牌等,属于支付交易处理业务。


“现在的分类更科学。”支付产业网创始人刘刚分析称。央行在起草说明中也表示,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以适应技术和业务创新需要,有效防止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


《条例》另一个备受关注的点,是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相关市场范围以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对于一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两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三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央行可以商请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非银行支付机构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事实上,近期央行、银保监会都密集表露过加强反垄断监管之意。1月18日,央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第十四届亚洲金融论坛上发表演讲时再次提到,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谁踩了红线?不少目光落在第三方支付“双寡头”支付宝、微信身上。根据机构统计,支付宝、微信已连续多年占据第三方支付市场份额超90%。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条例》所指的电子支付市场范围并不只有条码支付,还有银行卡支付,整体来看没有机构市场份额达三分之一。



此外,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条例》的重点还包括支付机构股权质押、开展创新业务备案等。刘刚称,《条例》把支付行业十年以来的各种规章办法集为一体,更有利于合规导向,并从更高的层面明确支付协会的备案管理依据,便于行业自律和管理。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程维妙 编辑 陈莉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