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最高检发布消息: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国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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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刘国强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刘国强毫无理想信念,初心不正、思想不纯,与党离心离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毫无规矩意识,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公车私用;违规决定使用技改贴息资金发放定额补助,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违反保密规定;毫无道德底线,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观念,在分管领域擅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评价:刘国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2020年7月13日晚,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国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官方简历,刘国强生于1953年12月,辽宁本溪人,1982年毕业于大连铁道学院(现大连交通大学),毕业后进入本溪钢铁公司工作。1996年任本溪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出任公司总经理。


2000年,刘国强任本溪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01年1月出任本溪市市长。仅4个月后,于同年5月升任辽宁省副省长,任职长达12年。


2013年,刘国强转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任职4年,至2017年卸任。公开报道中,刘国强多次以辽宁省政协常务副主席的身份出席活动。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任职辽宁副省长期间,刘国强曾受过处分。


2005年2月,辽宁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4人死亡,30人受伤。


作为辽宁省主管工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省长,刘国强被停职检查。2005年5月,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辽宁省副省长刘国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责成辽宁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


刘国强简历


刘国强,男,1953年12月生,汉族,辽宁本溪人,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专家津贴待遇。


1968年10月至1970年09月,辽宁省本溪县兰河峪公社下乡知青;


1970年09月至1978年03月,本溪钢铁公司运输部工人;


1978年03月至1982年01月,大连铁道学院(现大连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学生,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2年01月至1996年04月,本溪钢铁公司热连轧厂、冷轧厂电气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机动科、综合计划科、工程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冷轧厂厂长兼党委书记;


1996年05月至1997年04月,本溪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1997年05月至2000年03月,本溪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其间:1992年03月至1995年12月,在东北大学自控系工企自动化专业读研究生,获工学硕士);


2000年03月至2001年01月,辽宁省本溪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1年01月至2001年05月,辽宁省本溪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年05月至2013年01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3年01月至2017年01月,辽宁省政协副主席。


2020年7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