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北京两会,长租房“爆雷”以及规范租房秩序等成为代表和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

 

1月24日,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做客新京报两会访谈间,对于住房租赁市场,他建议,制定北京版的《住房租赁条例》,以推动租赁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同时鼓励专业的长租公寓企业参与到集体租赁住房运营中来。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建议,应制定北京版的《住房租赁条例》。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

 

长租房频频“爆雷”需从法律法规层面规范

 

过去一年,由于“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金贷”等高风险经营行为,部分长租房运营企业频现暴雷、跑路、违约等现象,这促使监管层加速推动住房租赁相关立法工作。

 

去年9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今年1月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整顿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建立资金池等的整治力度。同时,要推动出台《住房租赁条例》,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

 

具体到北京,2021年北京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要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努力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

 

楼建波表示,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提出要规范长租房,这更说明北京版的《住房租赁条例》非常有必要制定。这不仅是推动国家《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落地落实的客观要求,是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需要,更是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民宿等新兴业态的要求。

 

近年来,北京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迅速,但是长租房市场“甲醛门”“爆仓门”“租金贷”也是乱象频发,而去年某大型长租公寓运营企业因“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导致爆雷,严重损害房东和租客利益,这更需要从法律、法规层面规范住房租赁甚至是长租房市场。

 

值得关注的是,在去年底召开的北京市“回顾‘十三五’展望‘十四五’”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领导表示,推进住房租赁条例地方立法,强化长租房管理,控制企业资金池,加强联合监管和信用监管,规范租赁市场秩序。

 

楼建波透露,去年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参加了北京市城建环保委和北京市住建委联合组织的几次前期立法调研工作,“我希望北京住房租赁条例能够尽快出台,解决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明确租赁企业准入门槛,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对于北京版的《住房租赁条例》内容和方向,楼建波建议,要紧盯国家《住房租赁条例》立法进程,确保北京市条例与国家条例的原则精神保持一致,并结合本市实际进行操作性的细化。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立足于本市的城市功能定位和人口资源环境实际情况,突出立法重点。

 

对于具体内容,楼建波表示,全国版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可以采纳,诸如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商业银行住房租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等。

 

“在条例出台前,北京可能会针对长租房出台专门的办法,这方面我也曾建议制定一些规范,诸如租赁机构收了承租人的租金后,必须付给房东,而不是用作他用。此外,应把押金存入监管账户。”楼建波称。

 

此外,楼建波在会议期间提交的相关建议中还表示,希望通过立法或政策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准入条件,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专业人员和管理能力;完善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房地产行业自律管理和信用管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黑名单。

 

楼建波表示,“设定准入门槛、自有资金规定等,可以一定程度防止企业的无序扩张,某种程度预防或降低出事后的风险。”

 

新京报记者 段文平 摄影记者 侯少卿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