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田杰雄)1月27日,农业农村部印发《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要求优化完善品种审定制度,为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提供政策保障。同时,农业农村部明确了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研究试验监管、加强南繁基地监管、加强品种审定监管、加强制种环节监管、加强种子加工经营监管、加强进口加工监管、加强病虫害发生动态监测8项监管重点。

 

《方案》提出工作目标为,全国农业转基因监管体系队伍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加工活动规范有序。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是:积极推动农业转基因监管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将支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事业发展的相关支出列入政府预算;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科普宣传等职责分工;印发农业转基因监管方案;指导从业主体办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依法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和监管;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和农业转基因加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和南繁育种基地抽样检测覆盖率100%;加强重点地区抽样检测,涉及东北粮食生产区、西北西南种子生产基地的相关省份,玉米田间抽样检测工作地级市覆盖率100%

 

监管重点压实主体责任方面,《方案》要求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制种亲本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加强研究试验监管方面,要求对农业转基因研发单位全覆盖检查,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对于加强南繁基地监管,《方案》指出加大南繁基地抽检密度和频次,严查私自开展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坚决铲除违规试验和育繁种材料。此外,《方案》还提出加强进口加工监管以及病虫害发生动态监测。

 

《方案》也特别强调加强品种审定、制种环节、种子加工监管。要求加强品种审定监管,优化完善品种审定制度,为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提供政策保障;对制种基地、非法种子田块等开展排查;加强对种子包装、标签等环节监管,加大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的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加工销售。

 

《方案》还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落实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新京报记者 田杰雄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李世辉